省“三重一创”办日前发出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决策部署,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开展2020年度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省级引导资金申请兑付。
申报对象为第三批、第四批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单位,支持事项包括重大工程补助研发生产设备投入和重大专项补助研发试制投入。对第三批重大工程承担单位在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第四批重大工程承担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与重大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产生的直接费用进行补助。对第三批重大专项承担单位在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第四批重大专项承担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与重大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检验检测活动(包括试剂和耗材等)产生的直接费用以及相关固定科研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核实后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