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要求,按照《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综合考虑全省16个市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成绩基础上,拟确定合肥市、芜湖市、滁州市为2018年度全省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地区。
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871843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