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度支持“三重一创”若干政策相关事项申报,此次主要开展4类事项申报。

这4类事项分别是:支持新建项目(不含“一事一议”事项);奖励重大项目团队;支持企业境外并购;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据悉,支持新建项目事项中,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大健康、绿色低碳5个领域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安排申请省补助资金低于10万元的项目(申报期关键设备购置费不低于200万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类别2中,企业申报每3年为一个周期,周期不能重合,2016年税收不能为零,3年累计税收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新建项目、奖励重大项目团队和支持企业境外并购3类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联合上报。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各类省级资金奖补的,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