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积极行动,按照制定督查方案,对综合监督单位驻村扶贫工作中的精准扶贫项目进展情况、资金项目监管情况、扶贫工作队作风情况三项内容开展实地督查,防止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以及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财物等问题发生。
8月21日,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经信局(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群带队,由该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组深入到毛集焦岗湖镇焦岗村(市经信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山拐村(市应急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寿县瓦埠湖镇铁佛村(市科技局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各个村部后,先现场督查扶贫工作队队员的在岗情况;随后再通过召开扶贫工作队驻地座谈会,讲清督查内容、要求和职责,对扶贫工作队及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查看扶贫工作台账、贫困户资料、扶贫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并到扶贫项目现场和贫困户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在投入资金较大的扶贫结对企业、光伏发电、承包塘口等项目现场,督查组认真了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在焦岗湖村、铁佛村的个别贫困户家中,督查组详细询问其致贫的原因,了解扶贫工作队具体帮扶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工作作风。
经督查发现,我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的各驻村工作队帮扶入村以来,在精准扶贫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为村里发展做了不少工作,在精准扶贫的道路上亦步亦趋,稳步推进。对于下一步各驻村扶贫工作的开展,李群要求,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讲政治、讲奉献、讲担当,甘当公仆,一心为民,确保如期实现2020年“两个确保”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