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委、各园区经贸发展局: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17585号)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度(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2017年度(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等申报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1.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各县区经信委、园区经贸局负责本地企业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请于2017525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材料和2017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企业统计表等一式二份(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我委产业政策科。

   2.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从业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及上学历人员(含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应不低于60%

   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推广工作,履行工业设计公共服务职责。

   4.对拟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增加现场审查环节。由省经信委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5.其他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工业设计、加大设计创新投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服务制造强省、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客观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2.严格审核。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申报的基本条件、工作程序和截止时间,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推荐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联系人:市经信委产业政策与规划科;联系电话:667830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信产业函〔2017〕22号-附件.ra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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