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经信中小企函〔2017〕8号
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
按照省经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据库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发展函〔2017〕232号)要求,现就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息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3-2016年省经信委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报送程序
登陆省经信委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www.aheic.gov.cn),进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填报,如系统显示已注册,可用运行监测分析系统的账号密码登陆填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园区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填报,及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不缺不漏、准确完整,于
2.省经信委将根据填报情况对已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复核,建立动态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取消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联系人:鲁亚东,电话:6644427、5361527。
附件:2013-2016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2013-2016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