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 市经信委 (机关)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单位: 市经信委 (委属单位)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9.5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7.5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二、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委本级和9个下属单位,其中经贸学校、墙改办、散装办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心4个单位没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经费支出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4.98万元,具体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5.98万元,公务用车预算减少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因该笔支出存在不确定性,若发生支出,将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2.55万元,委本级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及上级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和市委40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万元,为经贸学校安排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人:廖 欣
联系电话:18055488016 0554-5361510
淮南市经信委政务公开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